中国中医药报讯(记者李娜)日前,中华中医药学会成立两岸交流合作委员会,进一步凝聚推动海峡两岸中医药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共识与合力,搭建平台,建立机制,促进民间中医药交流合作,增进海峡两岸人民健康福祉。
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加强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情况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促进优势资源互补与整合,寻找结合点、打造增长点,共同谋划实施中医药人员互访、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人才培养、产业促进等项目,不断壮大海峡两岸中医药人才队伍。
委员会是两岸促进中医药发展的高端交流合作平台,不是学会分支机构,其组成人员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增补和续聘。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所长杨金生担任,设秘书长2名、顾问和副主任若干名。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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