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报讯(记者徐婧)日前,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四川省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方案》提出,从加强中医药上游、中游、下游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提升中医药领域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能力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中医药上游(种养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道地药材的地理标志保护;加强对中药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中药产品质量。加强中医药中游(加工生产)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中医药高价值专利获权,促进中医药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加强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加强中医药下游(商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医药品牌商标注册监管,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支持中医药创新主体依法维权,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支持中医药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提升中医药领域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能力,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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