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报讯(记者王青云)近日,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沧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18条措施》,明确实施八大工程,加快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着力推动临沧市中医药振兴发展。
《措施》要求,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95%以上的公立综合医院、70%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基层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达5%以上,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持续强化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高质量推进24个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建设8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年向基层新增推广不少于l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建设2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和康复科,提升中医馆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康复回基层”。
《措施》提出,实施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到2025年,建成9个良种繁育基地,发展适宜种植中药材品种50个,引进200个中药材品种,开展试验种植,筛选适宜种植品种。重点推进适合在临沧本土种植的滇龙胆、云茯苓、滇重楼、三七、仙茅等林下中药材品种规模化发展,不断做大诃子、滇鸡血藤、石斛、滇黄精等一批有特色、经济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中药材品种。到2025年末,全市中药材绿色认证基地面积达3万亩以上、有机认证基地面积达1万亩以上,推广绿色仿野生种植5万亩以上。
《措施》提出,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充分发挥边境经济合作区作用,大力开展对内对外合作,构建中医药产品商贸体系。依托中国西南及南亚东南亚中医药、民族药等资源,重点在临翔区建设面向全国的中药材交易市场及南亚东南亚生物医药辐射中心,在各县区建设生物医药集中交易市场。加强“临药”名品宣传推介。支持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三家边境中医医院利用区位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加强科研、学术、传统医药、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国际合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缅北地区的医疗辐射能力建设。
《措施》还明确了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中医药科研创新发展工程、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中医药保障工程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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