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报讯(记者徐婧)日前,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措施》,提出六大举措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措施》明确,推动中药材规范管理。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稳妥落实国家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产品的管理政策,按照国家药监局的部署要求和地方政府申请,组织专家制定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目录,指导有关地方政府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加工技术规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允许中药生产企业购进产地趁鲜切制产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种植、加工过程。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措施》明确,助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发挥标准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制订工作,推动“樟帮”“建昌帮”中药饮片传统炮制工艺传承创新,收入《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凸显标准引领作用,鼓励创新发展,支持中药企业应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推动改进中药饮片生产经营模式,强化中药注册指导和服务,完善中药上市后管理工作机制。
《措施》要求,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积极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作用,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传承创新“孵化器”作用,推进名老中医、专长中医经验处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递级转化,建立符合中药临床治疗特点和实际的临床价值评估体系。严格备案和调剂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良反应监测。
《措施》要求,加大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优化完善中药饮片追溯平台建设,持续推动省内新开办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含毒性饮片生产范围等生产企业示范建立追溯制度,逐步实现中药饮片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和追溯信息互通互享。规范中药饮片生产和质量追溯,强化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过程管理,创新中药质量监管模式,加强中药质量抽检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措施》要求,提升中药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科学完善中药标准,加强中药监管科学研究,推进“江西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加强中药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智慧监管”建设。
《措施》还要求,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强化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协同推动长三角地区中药监管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大湾区中药产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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