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分三品正确服用是关键
几千年前的古人们就已经意识到不少食物不仅能提供营养,还能疗疾祛病。医学巨著《神农本草经》就对中草药进行了分级,分别为上品、中品和下品。不过这个分级可不是根据药材质量来的,而是针对药材能否直接食用。
“上品是无毒可食用,比如
2002年,卫生部发布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面囊括了很多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物或者调味品,比如丁香、八角、茴香等,这是不是说只要多吃这些东西,就能起到防病的作用呢?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提到一个经常被我们说起的成语:如法炮制。
炮制,即用烘、炮、炒、洗、泡、漂、蒸、煮等方法加工中草药,其目的就是减弱或者消除毒性,加强疗效并便于储藏。如法炮制,顾名思义,若得其法则有益健康,若不得其法或者根本就不进行炮制,直接食用,那对身体的危害可能就会很大。
“比如我们提到的
莫学神农“气味相投”很重要
上古时代神农尝百草的故事想必听过的人不少,相传其日遇七十毒最终都能化险为夷,真不愧古代版荒野求生的“贝爷”。很多人因此觉得,现在的中草药都是老祖宗尝过的了,那吃一点应该更没有问题了吧?不过事情可没这么简单,这样专业的事情还是切勿模仿。
王庆军说,现代很多人对“药食同源”的认识已经违背了它最初的本意,简单地从字面上认为食物与药物之间可以划等号,在治病或者调理身体的时候盲目把药物当食物去使用,或者夸大某些食物的药用价值,以食物去追求其治病的作用。
药食同源的药材,当它们作为药物时,具有药物的“四气”“五味”特性。“四气”指药物寒、热、温、凉四种药性;“五味”指酸、苦、甘、辛、咸五种不同的味道。王庆军解释:“不要以为这些仅仅表示着口味,其实它们是药物实际性能的标志。”比如酸味代表着收敛、固涩;苦味意味着清热、泻火、燥湿、
所以,药食同源之“气味”,不等于药与食相同或同功。若是把药食两用本草的“两用”完全视为等同,并认为这就是药食同源,从而不讲适宜条件地随意食用,是极其有害的。王庆军表示,一种本草虽可药食两用,但却勿忘它是否具有偏性的问题。一旦所食之物“气味”不宜,其偏性就会成为致病因素或使身体已有不适加重。因此,对药食两用本草务必要在熟悉此问题的专业人员指导下,按中医的“气味”及其量性规定来合理使用。否则,扭曲的药食同源理念,就会出现本不应出的问题。
所谓治病或调体,实质是以本草的“气味”之偏,或说是以食或药的“气味”之偏,来纠机体的内在之偏。王庆军说,若把“是药三分毒”的警句,改作“气味不宜三分毒”,那就更能阐明中医“气味”的科学内涵,只要所食之物“气味”与量适宜,最突出的优点就是与体有益而无任何副作用。当然,若所食之物“气味”与量不适宜,就会对身体有害。
切勿跟风
再比如龙眼,是具有丰富营养价值的美味水果,其含有丰富的糖类、多种氨基酸、多种维生素(C、K)以及无机元素钾、磷等,还含有蛋白质、脂肪以及多种矿物质等。同时,龙眼也是一味传统的滋补中药,具有补益心脾、养血
然而,层出不穷的“保健新品”和模棱两可的“保健秘方”还是让不少人“入坑”。王庆军就针对现在药食同源出现的乱象进行了总结。
首先就是过分夸大或者信任“食补”“
其次是滥用“药食同源”药物。民间还有些人自制“药物食品”用以保健,比如认为
“国家发布的药食同源目录,是经过充分检验论证的。切勿胡乱食用没有列在清单之内的药材食材。同时,即使清单之内的药材食材也要使用对路,这些药材食材长期食用是否对症、能否达到养生乃至治病的目的,还需要医生指导。”王庆军表示,要避免相信那些夸大其词的宣传,
没有一种药食同源的物品是可以长期久服的,因为人的体质或者是身体状态是处在一种不断变化当中的,每一种物品都具有偏性,一旦长期久服都会对身体产生“矫枉过正”地影响,因此,服用任何药食同源的物品都应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当身体某一阶段的偏性得以纠正后就应该停止服用。王庆军强调说。(王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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