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临证配伍既能形成药味颇多的大复方,又可形成只有寥寥几味药的精巧小方。大方与小方有什么不同?分别适用于何种病症?历代医家对此一直众说纷纭,见仁见智。兹就临证中的大小方情况一谈拙见。
对大小方的界定
《素问·五常政大论》谓“病有新久,方有大小”,《素问·至真要大论》也言“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明确指出组方之大小应由疾病的新久、缓急等因素来决定。
关于方之大小,《素问·至真要大论》根据方剂的结构制定了相应的标准,谓“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从其本意来看,方之大小主要在于药味多少。但客观而言,由于临证情况复杂,这一标准并未获得公认。人们更多的还是根据个人习惯性的理解来判定方之大小,如经方派或把10味以上者视为大方,时方派则把15味以上、或18味以上、或20味以上者视为大方。
张仲景无疑是当之无愧的小方大师。有学者统计,《伤寒论》113方中,药味数分布于1~14味之间,平均每方药味为4.18。其中单味药者4方,2味者10方,3味者22方,4味者24方,5味者17方,6味者9方,7味者15方,8味者5方,9味者2方,10味者2方,12味者1方,14味者1方,有方无药者1方。
另有统计显示,8味以内的组方,在《肘后方》《普济本事方》《医学衷中参西录》中所占比例都在80%上下;《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所载方剂药味也是以3~10味者居多。
历代医家以大方传世者也不少见,如张仲景鳖甲煎丸23味、薯蓣丸21味,用以寒热并投,攻补兼施;再如孙思邈记述的有关疑难病的处方中,20味以上者就有80余首,多是攻补兼施、寒热气血并调之剂;又如刘完素的大秦艽汤16味、防风通圣散18味;李东垣的升阳益胃汤16味、清暑益气汤17味、草豆蔻丸18味、中满分消汤21味;《医方考》中的廿四味流气饮24味;《兰台轨范》中的大活络丹则由50味药组成。
另有观点认为,确定方之大小,还应考虑药量大小等因素。如张从正在《儒门事亲》中言:“ 夫大方之说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有分两大而顿服之大方。”陈士铎在《本草新编》中也称:“或问大方是重大之剂,非轻小之药也,重大必用药宜多而不可少矣……不知大方者,非论多寡,论强大耳。方中味重者为大,味厚者为大,味补者为大,味攻者为大,岂用药之多为大乎。虽大方之中,亦有用多者,而终不可谓多者即是大方也。”可谓别有见地。
大方小方各有所长
张仲景的学术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其组方风格,如药少而精、药专力宏、配伍精当等,更是为历代效法。张元素曾说仲景药为万世法,清代医家郑钦安则尊仲景“真是仙眼仙心,窥透乾坤之秘;立方立法,实为万世之师”。为此,历代很多医家推崇小方之剂,如南北朝时医家禇澄认为:“制剂独味为上,二味次之,多味为下。”张景岳谓:“是以凡诊病者,必须先探病本,然后用药。若见有未的,宁为少待,再加详察,既得其要,但用一味二味便可拔之,即或深固,则五六味七八味亦已多矣。然虽用至七八味,亦不过帮助之,导引之,而其意则一也,方为高手。”明代医家韩飞霞也说:“处方正不必多品,但看仲景方,何等简净!”
针对医者不认真研习经方、用药纷繁杂乱的现象,不少医家提出了批评,如唐代许胤宗谓:“今人不能别脉,莫识病源,惟以臆度,多用药味,譬之于猎,未知兔所,多发人马,空地遮围,冀其偶获,如此疗病,不亦疏乎!”金元时期朱丹溪在《局方发挥》中对业内拘泥风靡于宋代的《和剂局方》进行批评,认为其方中多用芳窜辛燥药品有伤阴劫液的流弊,还对其书中某些方剂药味繁杂的情况,喻为如猎者广络原野,冀获一兔,兴师动众却所获无几。明代汪昂体会到,古人立方,分量多而药味寡,譬如劲兵,专走一路,则足以破垒擒王矣。后世无前人之朗识,分量减而药味渐多,譬犹广设攻围,以庶几于一遇也。然品类太繁,攻治必杂,能无宜于此,而不宜于彼呼?明代冯元成也言:“今人遇病立方,动辄二十余品,少亦不下数品,岂知仲景诸名医之心法哉!吾观古人率用成方加减,不过一二味,非有违戾,未尝辄易。”清代叶天士则云:“近之医者,茫无定识,假兼备以幸中,借和平以藏拙,甚至朝用一方,晚易一剂,而无有成见。”并认为这种多开药味,以求圈收围攻、百药一中的做法,非以药治人,实以人试药。
日本山本世孺辑录的《洛医汇讲》中有一观点十分精辟,即用方简者,其术日精;用方繁者,其术日粗。世医动辄以简为粗,以繁为精,衰矣哉。近代宁波名医范文甫也说过,用药如用兵,将在谋而不在勇,兵贵精而不在多,乌合之众,虽多何用?治病亦然,贵在辨证明,用药精耳。
上述医家或学者都可谓是小方的推崇者。但一些医家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用方大小应视情而定。如孙思邈在回答“古人用药至少,分两亦轻,瘥病极多;观君处方,非不烦重,分两亦多,而瘥病不及古人者,何也?”的提问时说:“古者日月长远,药在土中,自养经久,气味真实,百姓少欲,禀气中和,感病轻微,易为医疗。今时日月短促,药力轻虚,人多巧诈,感病厚重,难以为医。病轻用药须少,疴重用药即多。此则医之一隅,何足怪也。又古之医者,自将采取,阴干、曝干,皆悉如法,用药必依土地,所以治十得九。今之医者,但知诊脉处方,不委采药时节。至于出处土地,新陈虚实,皆不悉,所以治十不得五六者,实由于此。夫处方者,常须加意,重复用药,药乃有力。若学古人,徒自误耳。”所言尽管值得商榷,倒也颇为实在。
其他如喻嘉言曾说,大病需用大药。王孟英也认为:“急病重证,非大剂无以拯其危。”陈士铎则直言:“凡病有重大,不可以小方治之者,必用大方以治之。”这些都属经验之谈。
国医大师裘沛然初习医时也以经方为主,但后来发现一些疑难杂症,用一般常法不能取效,因而认为立方遣药并不应拘于药味之多寡,关于在于契合病机,寓有巧思及严密配伍,做到“杂乱有章”,并提出“大方复治”的方法,即广集寒热温凉气血攻补之药于一方,以取药性之相逆相激、相反相成的作用,往往可收出奇制胜之效。
根据病情选择大小方
临证中大小方的选定,一般遵循急治之方,多从于简;缓治之方,多从于繁的规律。但其间涉及因素又显然不止如此,笔者对此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者,总体而言,业内对于大方的评价偏于负面,更有俚语谓“药过十二三,大夫必不沾”。但撇开具体病证背景或疗效结果,单纯讨论药味多少、药量大小,并以此评价医者水平高低甚至于品德优劣,实属偏见,显失公允。
二者,古人著书立说大都认真严谨,惜字如金,对于总结经验、提炼升华、固定处方、冠名示法者,更是追求精而益精。因此,历代方书所载之方,大都法度严整,方证相应,用药精练,而由于病情的复杂性与个体的差异性,原方用药的情况并不多见,往往加减后大于原方。
三者,现今临证大方常见,缘由非常复杂,或确属病程淹缠,多因交织,受累众多,此时要多方兼顾,各处安抚,方小实难遂意;或医者识证不清,漫无定见,只好多选多用,以同类药帮场助阵,群起而攻之,有类张网围猎,似求广种薄收;或医者思维方式不当,组方每求对病对症,选药注重药理成分,或抗(抗病毒、抗风湿、抗过敏等)或降(降压、降糖、降酶、降脂等),乍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实则各自为战、互不相干,如此乌合成伍,拼凑上阵,往往于不知不觉间组成一张大方。
综上所述,用药组方,全据医者揣度病情、根据习惯来把握,其间可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至于方之大小,陈士铎在《本草新编》中说得中肯:“故用大方者乃宜大而大,非不可大而故大也。”又云:“故用小方者,亦宜小而小,非不可小而故小也。”吴鞠通在《温病条辨》中说得精辟:“用药之道,少用独用,则力大而急;多用众用,则功分而缓。古人缓化之方皆然,所谓有制之师不畏多,无制之师少亦乱也。”(朱光 河南中医药大学)
(注:文中所载药方和治疗方法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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