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思想对《黄帝内经》理论构建的影响(下)

发布时间:2024-02-21   来源:健康小知识 - 中医药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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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规矩准绳”理念对《黄帝内经》理论构建的影响及其意义

先秦墨家做事最讲“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先秦诸子文化对此有深刻的认识和论述,如管仲最早提出“世用器械,规矩准绳,称量数度,品有所成”(《管子·宙合》);又说,“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夫矩不正,不可以求方;绳不信,不可以求直”(《管子·七主七成》)。后来墨子将“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明确用于阐述自然科学和自然规律的认识方法,提出“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墨子·天志》);又说“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县(县,懸的古字,指泥瓦工砌墙用的吊锤)。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墨子·法仪》)。墨子的论述是典型的“实事求是”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念的明晰表达,强调大凡做事务必要以“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为评价标准,如此才能收到效果“优”、事理“明”的境界。

《黄帝内经》在建构生命科学体系时,直接将墨家为事必须先立“规矩准绳”的理念化用为医生临证从业的行为标准,其意义远比字面本身的内涵更加丰富、更为深刻,将按“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的行事原则,视为从医者职业的常态和基本的行为规范。据此构建了藏象理论的“规矩准绳”,包括:五脏为本理论标准(《素问·六节藏象论》之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肺者气之本,魄之处也;脾胃者仓廪之本,营之居也;肝者罢极之本,魂之居也;肾者封藏之本,精之处也)、脏腑基本生理机能理论标准(《素问·灵兰秘典论》)、脏腑分类(分为脏、腑、奇恒之腑)标准(《素问·五脏别论》)、精气血津液理论的标准(《灵枢经》的《决气》《五癃津液别》)、经络理论的标准(《灵枢经》的《经脉》《经筋》《经别》《五十营》等)、病因与发病理论(《灵枢经》的《百病始生》《贼风》)、病机理论(《素问》的《玉机真脏论》《通评虚实论》《逆调论》《调经论》)等,这些理论都是医生临证诊治疾病时必须遵循的“规矩准绳”即中医学的理论原则和标准。

临床医生在遵循《黄帝内经》构建的生理病理原则、标准基础上,所有临床诊治疾病行为,更应当严格遵循相关的“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

临证治病的方法必须遵循“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

在墨家做事务要遵循“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理念的影响下,《黄帝内经》认为,医生治病也必须如此,故而有“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已,病愈);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轻而扬之(疾病初起,病邪轻浅,可采用轻扬宣散之法驱邪外出),因其重而减之(病情重着,难以速去,可采用逐渐衰减之法),因其衰而彰之(邪去正衰,用补益法使正气复彰)。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张介宾谓‘以形精言,则形为阳,精为阴;以气味言,则气为阳,味为阴……故形不足者,阳之衰也,非气不足以达表而温之;精不足者,阴之衰也,非味不足以实中而补之’)。其高者,因而越之(病在膈上的,要用吐法治疗,使病邪随涌吐而出);其下者,引而竭之(病在人体下部的要用疏导泻利的方法治疗。引,疏导);中满者,泻之于内(中焦痞满,用辛开苦降之法,以通畅气机,消散病邪);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病邪留滞肌腠间的疾病,可用药液浸泡其身,用来发汗为治);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慓悍者,按而收之(邪气急猛者,要抑制、制伏邪气。按,抑制。收,收敛,制伏);其实者,散而泻之(表实宜散,里实宜泻)。审其阴阳,以别柔刚(柔剂、刚剂),阳病治阴,阴病治阳(阴阳的病变因其对方异常所致,要从其相对一方施治,以治病求本),定其血气,各守其乡(张介宾认为,‘病之或在血分,或在气分,当各察其处而不可乱也。’乡,部位、范围),血实宜决之(血分邪气盛实,应该用放血的方法治疗。实,指邪盛。一说指瘀血。亦通),气虚宜掣引(升提补气之法)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集中论述调治疾病如何遵循阴阳法则,呼应了篇首提出的“治病必求于本”。具体言之:要想遵照阴阳法则调治疾病,就要掌握病邪侵犯人体的次序,要掌握应用阴阳理论指导诊断和在阴阳理论指导下确立的相应治疗疾病的原则和具体方法,无论是“阳病治阴,阴病治阳”,还是“形不足者,温之以气”,乃至“精不足者,补之以味”,都是在阴阳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具体治病标准,如此才符合“治病必求于本”的“权衡规矩”/或“权衡规矩”。

针刺治病要有“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

《黄帝内经》认为,“匠人不能释尺寸而意短长,废绳墨而起平木也,工人不能置规(圆规,画圆的工具)而为圆,去矩(方尺,画直线条的工具)而为方(方形图形)。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自然的事物之理。物,事,在这里指事物之常理),易用之教(指平实易用的法则。易用,谓平易而切于实用),逆顺之常也”(《灵枢·逆顺肥瘦》)。此节以墨家中的木工为喻,强调针刺治病必须遵循规范要求之意义。为了提高针刺疗效,就必须首先熟悉针刺疗法理论,并能融会贯通,达到熟能生巧的地步。若能正确运用针刺治疗法则和标准,遵循针刺疗法具体操作的法度去治疗疾病,就一定会达到如鼓之应桴,手到病除之极佳效果,即使是疑难顽疾,也同样是会治愈的。如果违背这些法则法度,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难以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即所谓“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顺之常也”之意。

治病针具的制备及其适应证要有“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镵针,长一寸六分;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曰鍉针,长三寸半;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八曰长针,长七寸;九曰大针,长四寸。镵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员针者,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以泻分气。鍉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痼疾。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员利针者,大如氂,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尖如梃(tǐng,棍棒),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灵枢·九针十二原》)。此节经文论述了九种针具的名称、长度、形状及其适应证,这是《黄帝内经》时代医生长期临床实践知识的积累和经验结晶,强调医生临床针刺治病时对针具的选择尤为重要,故明确提出“凡刺之要,官针最妙”(《灵枢·官针》。下同),认为但凡针刺务必选用与临床病证相适应的针具。

其理由之一是因为“九针之宜,各有所为”。不同规格、形状的针具有鑱针、员针、锋针、针、铍针、员利针、毫针、长针、大针九种,其大小、长短、粗细、形状各不相同,这是根据临床治疗不同病证的特点而精心设计的,规格型号有别的针具所治病证有所差异,临床针刺疾病时,务必要结合疾病病位的浅深、病情的轻重、病程的长短而选用不同的针具,即所谓“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之意。

理由之二是“不得其用,病弗能移”。倘若不能严格根据病情选用不同规格针具进行治疗,非但不能愈病,反而甚或加重病情,如病情轻、病位浅而深刺,就会损伤人体的肌肉组织,使人体正气耗泻;若病情重、病位深而用小针、浅刺,既不能祛除病邪,亦无益于正气,此所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疾必为害”之意。

理由之三是九种不同规格的针具有其各自不同的临床适应病证。九种不同规格、不同形状的针具所刺治的病证各不相同,这是当时官方的规范要求,也即“九针之宜,各有所为”之意。具体言之,若病在皮肤者,用鑱针刺治,此针锐利,针身短,适宜浅刺;若病在肌肉者,较之皮肤病位深,用员针在病变部位施行揩摩,以流通气血,消除疾患;若病位深在经络,使用锋针,以刺络出血,可治顽疾痹病;若病位深在血脉,用毫针刺治井、荥诸穴,用补其脉气不足;若病为脓疡之类疾病,就选取较宽有刃,形如剑锋的铍针以刺痈排脓;若为急性发作的痹病,用针尖圆钝的员利针按摩局部,既不伤肌肉,又能疏通气机,祛除藏于分肉间的致痹邪气;若久痹不愈,可用针尖像虻蚊之喙样锐利的锋针,刺入皮肤,轻微提插,久留其针,可使正气得充,痹邪消散;若病邪入里的,可取用治远痹深邪的长针治疗;患水肿病形成关节间气滞不通者,用疏通气滞的大针治疗;病位深及内脏,固定不移者,就用三面有刃,锐而锋利,能治疗顽疾痼疾的锋针。根据不同病情选用不同规格的九种针具,即所谓“病不同针,针不同法”之意。这就是医生临证针具选择应当遵循的“规矩准绳”,就是医生临证针刺治病必须遵循的标准和法度。

医生临床诊病方法的应用要有“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

诊病方法是医生运用感官对病人所患病症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理性分析的过程。分为感知节段,即诊察的过程;理性认识过程,即下结论。诊病是治病的前提和依据。《黄帝内经》受先秦墨家治事皆有“规矩准绳”理念的影响,较全面地总结了汉代以前医生诊察疾病、认识疾病的实践,为中医诊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其一,诊病时间选择的标准。《黄帝内经》认为,“诊法常以平旦,阴气未动,阳气未散,饮食未进,经脉未盛,络脉调匀,气血未乱,故乃可诊有过之脉”(《素问·脉要精微论》)。此处经文论证了诊察疾病的时间最佳以“平旦”为宜的理由。缘于经过一夜休整,患者机体的内环境还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人体之阴阳气血,脏腑经络,尚未受到体外因素的干扰,因而能比较客观地表现疾病的真实情况,所以选择“平旦”诊察疾病是最理想的时间,故有“阴气未动,阳气未散,饮食未进,经脉未盛,络脉调匀,气血未乱,故乃可诊有过之脉”之认识。

其二,临证必须以诸诊合参,全面诊察为标准。“切脉动静(脉象搏动状态)而视精明(察眼),察五色,观五脏有余不足、六腑强弱、形之盛衰,以此参伍,决死生之分”(《素问·脉要精微论》)。此节强调医生临证时必须要以诸诊合参为标准的意义。经文从切脉、望神、察色、观察形体强弱、闻病人所发出的异常声音、问病人二便排泄状况等方面,指出要全面检查、诸诊合参、广泛地收集临床资料,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所谓“以此参伍”,就是要合参各种诊察方法所收集的资料,才能做到诊断准确,故能“决死生之分”。而且每一项诊察内容都有其判断依据,这都是医生临证必须遵循的标准和法度。

其三,医生临证察色的“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

1.诊五色辨常(生理状态)、病(病理状态)、死(病情危重)不同状态色泽的标准。经文认为,“五脏之气(精气),故色见青如草兹(阴干而死的草,青兼白色)者死,黄如枳实者死,黑如炲(墨烟)者死,赤如衃血(死血、干枯的瘀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见死也。青如翠羽(翠鸟的羽毛)者生,赤如鸡冠者生,黄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猪油)者生,黑如乌羽(乌鸦的羽毛)者生,此五色之见生也。生于心,如以缟裹朱(白色绢绸包裹着朱砂);生于肺,如以缟裹红;生于肝,如以缟裹绀(绀,青紫色);生于脾,如以缟裹栝楼实;生于肾,如以缟裹紫。此五脏所生之外荣也”(《素问·五脏生成》)。

在长期临床实践中,《黄帝内经》作者观察到体内五脏的变化,可以在面部反映出相应的色泽,并总结了一套比较系统的色脏相关理论和以五色察五脏的诊断方法,此节经文的重点介绍了五脏常、病、死三方面的色泽。其中有生机之色“如翠羽”“如豚膏”等,即为常色,也谓“生色”;而无生机之色“如枯骨”“如衃血”皆为死色,是内脏精气衰竭的征兆,即为“死色”;“如以缟裹朱”“如以缟裹紫”等润泽含蓄之色皆为常色。总之,但凡正常的色泽,当明润光泽,隐而不露,含蓄有神,如有“缟裹”具有含蓄、隐而不露的特点;凡色有光泽,则病易治,预后较好,如肝病色见“青如翠羽”,称“见生”色,亦即善色;凡本脏色兼见制己之脏色或色失光泽者,预后不良,即谓死色,如肝之死色为“青如草兹”,即是青中兼白之色;肺之死色为“白如枯骨”,即是白无光泽。这些内容既是《内经》时代的临床经验结晶,也是后世乃至今日临床望色诊病的理论源泉。

2.诊五色辨疾病预后吉凶的标准。经文认为,夫“五色者,气之华也,赤欲如白裹朱(朱砂),不欲如赭(赭石);白欲如鹅羽,不欲如盐;青欲如苍璧之泽,不欲如蓝(染料中的靛蓝);黄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苍(黑色尘土)。五色精微象见矣,其寿不久也”(《素问·脉要精微论》)。

“五色者,气之华”是临证察病人面色能够作为诊察疾病方法的理论依据。“五色”,指面色。“气”,指人体维持脏腑机能活动的精、气、血、津液等精微物质。原文用五色为气之华为喻,说明面色是内脏精、气、血、津液机能的外在表现,故而通过诊察气色的不同状态,就可测知人体气血阴阳的盛衰变化和预测疾病的顺逆吉凶。其中面色的五“欲”、五“不欲”状态属于望色诊法中的顺逆,是可以判断疾病预后吉凶的规矩准绳:①五欲之色的评价标准是:赤欲如白裹朱,白欲如鹅羽,青欲如苍璧之泽,黄欲如罗裹雄黄,黑欲如重漆,提示凡色明润不露是气血虽病而病情不重,预后良好,为顺证之色。②五不欲之色的评价标准是:如赭、如盐、如蓝、如黄土、如地苍,说明凡色泽枯暗外露者,是气血已虚而邪气方盛,预后凶险,为逆证之色。

3.诊五色辨疾病五脏定位的标准。《黄帝内经》在墨家做事必须遵循行业标准的理念影响下,在五行归类的思维模式引领下,“以五色命脏,青为肝,赤为心,白为肺,黄为脾,黑为肾”(《灵枢·五色》)。制定了五脏与五色的对应关系,临证可以通过对五色变化的观察,不仅可以诊断疾病性质的寒热虚实,还可确定相应的病位之所在,如“肺热者色白而毛败,心热者色赤而络脉溢,肝热者色苍而爪枯,脾热者色黄而肉蠕动,肾热者色黑而齿槁”(《素问·痿论》)之实例,就是根据五色变化及形体症状作为以辨别痿证病机发生之脏定位诊断的标准。

4.诊五色辨疾病性质的标准。所谓五色主病,即“青黑为痛,黄赤为热,白为寒”(《灵枢·五色》),提示五色所主病证性质,临证诊断时,即可根据病人面部的色泽变化,以确定所患病证。

①青黑色属阴,主寒、主痛。青色是寒凝气滞,经脉瘀阻的表现,黑色为阴寒水盛之征。“寒多则凝涩,凝涩则青黑”(《素问·经络论》),说明寒性凝滞收引,寒盛则经脉拘急,脉络瘀阻,故色见青黑,瘀阻则血气不通,不通则痛,故曰“青黑为痛”。

②黄赤色属阳,主热。黄色属热者,主要是指湿热而引起的阳黄(若黄色晦暗,乃阴黄,当为寒湿证;若因脾胃气虚,营血不能上荣于面而见的萎黄,乃虚证,此二者均不属于热)。

赤色主热证,由于热盛,气血随火热上充于面所致。正如即所谓“热多则淖泽,淖泽则黄赤”(《素问·经络论》)之意,其中又有实热(面红目赤)和虚热(两颧潮红)之分。

③白色属阴,主寒,多为虚证。白色多为气血不足之候,其因于寒者,或阳虚阴寒内盛,或寒邪侵入经脉,寒凝血涩,经脉收缩,气血运行迟滞,而呈现白色。

《黄帝内经》制定的五色主病评价标准是中医临床医生诊病的基本遵循。

其四,医生临证诊脉的“规矩准绳”/或“权衡规矩”。《黄帝内经》在墨家做事必须遵循行业标准的理念影响下,从不同的临床思维视角制定了多种诊脉标准:

1.诊察四时脉象的标准。经文认为,“脉其四时动……以春应中规,夏应中矩,秋应中衡,冬应中权”(《素问·脉要精微论》)。此处经文直接化用墨家做事要有“权、衡、规、矩”的评价标准,类比人体各季节的应时之脉分别是春脉弦、夏脉钩、长夏脉耎、秋脉浮、冬脉沉。脉何以能应四时而动?因为人生活在自然界之中,不但依赖自然界所提供的物质而生存,而且“天地之变,阴阳之应,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等自然界的各种变化,对人体有着直接的影响,如“天暑衣厚则腠理开,故汗出……天寒则腠理闭,气湿不行,水下留于膀胱,则为溺与气”(《灵枢·五癃津液别》)即是其例。像这类人身受自然界阴阳四时变化影响的例子,比比皆是,脉象变化只是其中一例而已,这就是脉应四时而变化的缘由。自然界阴阳四时的变化是有一定规律的,由于地球绕太阳的公转和地球自转的影响,太阳和地球之间的相对位置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由于太阳与地球南北纬的角度约23°之间,有节律地一年往复移动一周次,所以地处北半球的黄河流域,就出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素问·脉要精微论》)的阴阳消长,也就产生了春暖、夏热、秋凉、冬寒的气候特点,正因为如此,生活在这一地域环境中的人类,其脉搏变化也会随之产生相应的改变,所以谓之“阴阳有时,与脉为期(言脉象变化与自然界阴阳消长规律同步)”。自然界四时阴阳的消长变化影响着人体脉象,即“春日浮,如鱼之游在波;夏日在肤,泛泛乎万物有余;秋日下肤,蛰虫将去;冬日在骨,蛰虫周密,君子居室”(《素问·脉要精微论》)之论提出的思维基础。此处不仅表达了脉象与四时阴阳消长所致气候寒热变化有关,也要求医生临证时务要根据四时气候的寒热变化而采用不同指力、指法进行诊脉。

2.诊察脉之胃气有无和多少是评价四时五脏平脉、病脉、死脉的标准。依据脉象作为诊断病情轻重预后的标准是“脉之胃气”的有无和多少。因为“平人之常气禀于胃,胃者,平人之常气也,人无胃气曰逆,逆者死”(《素问·平人气象论》)的缘故。以五脏四时的平脉、病脉、死脉为例,如“春胃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无胃曰死,胃而有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脏真散于肝,肝藏筋膜之气也。夏胃微钩曰平,钩多胃少曰心病,但钩无胃曰死,胃而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脏真通于心,心藏血脉之气也。长夏胃微耎弱曰平,弱多胃少曰脾病,但代无胃曰死,耎弱有石曰冬病,弱甚曰今病。脏真濡于脾,脾藏肌肉之气也。秋胃微毛曰平,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无胃曰死,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今病。脏真高于肺,以行荣卫阴阳也。冬胃微石曰平,石多胃少曰肾病,但石无胃曰死,石而有钩曰夏病,钩甚曰今病。脏真下于肾,肾藏骨髓之气也”(《素问·平人气象论》)。经文在此处认为,各脏在所主时令平脉的评价标准,均以“胃气”为主而兼见本脏的应时之脉,如肝之平脉“春胃微弦”,心之平脉“夏胃微钩”等;各脏病脉的评价标准则以本脏应时之脉为主而少有平和从容之胃气的脉象,如脾之病脉为“弱多胃少”;肺之病脉为“毛多胃少”等;各脏死脉的评价标准则是只有应时之脉而毫无胃气,如肾之死脉为“但石无胃”,心之死脉为“但钩无胃”等。

临床医生只有按照标准和相关法度执行,才能达到“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以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的最佳临床效果。

其五,组方之标准。“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适其至所,此之谓也。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气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素问·至真要大论》)。由于气候有盛衰变化之不同,影响人体所发生的病证有虚实寒热之异,所以制定的临床治疗方法缓急轻重之法,所组成的方剂也必然有奇偶大小之不同,总以适应临床病证为标准。

1.奇偶制方的标准。“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其中“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即后世所谓“复方”。奇者阳数,偶者阴数,如张介宾所说:“正不止于品数之奇偶,而实以发明方制之义耳。”此节后文又说:“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乃是以“所治为主,适大小为治”。后世认为凡药味多,组方复杂的为“大方”,用于治疗复杂或严重的疾病;药味少,组方简单的为“中方”或“小方”,用以治疗单纯或轻浅的疾病。

2.缓急(轻重)制方的标准。“补上治上,制以缓”“缓则气味薄”。上为阳,轻清味薄升上而治上。“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下为阴,重浊味厚沉下而治下。

3.反佐制方的标准。经用通常制方法度(奇偶、缓急制方)组方治疗而病不愈者,则反佐以取之。谓以寒药中反佐热药以治热证,以热药中反佐凉药以治寒证。此类病证多为阴阳交错、寒热格拒、病情复杂之属。后世的“白通加猪胆汁汤”“左金丸”等,就是反佐制方的例子。或以热药凉服,寒药温服,皆是反佐变通之用。此即所谓“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之义,盖欲因其势而利导之,也是“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素问·五常政大论》)的反治的确定标准。

其六,临床治病的用药标准。在墨家做事要有“规矩准绳”的理念影响下,《黄帝内经》提出“有毒无毒,服有约(服有约,服药要有规则、标准)”的指导思想,认为“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此节经文强调“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的用药原则和用药标准。“毒药”,指药力峻猛、气味纯厚的药物,也包括毒副作用大的药物。“薄药”,指气味淡薄、药力缓和、毒副作用小的药物。经意指出,治疗用药时一定要注意患者的体质特点,以及对药物的耐受能力。凡对药物耐受性强,体质壮实者,可以投药力强,或毒性较大的药物,如此则取效迅速。反之,对药物耐受性差,体质弱者,则要投用药力缓和,或毒副作用小的药物。这就是因人制宜治则的具体内容,临证中,年迈体弱、平素体衰者,其对药力的耐受性差,治疗时不宜重剂峻剂。青壮年患者、新病者、体质壮实者,由于对药力耐受性强,投于药力轻、气味平和之药反不能奏效,就可以用重剂重药,药力峻猛之品。这就是《黄帝内经》为临床应用药物治病时制定的“规矩准绳”,即所谓原则和标准。

综上所述,先秦墨家倡导“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丧”“非乐”等主张中的“民本”思想,这与解决民生病痛基本诉求的《黄帝内经》医学知识密切相关,其“三表”认识方法、做事要有“规矩准绳”“五行毋常胜”的思维模式,均对中医药理论的形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张登本 陈震霖  陕西中医药大学)

链接:墨家思想对《黄帝内经》理论构建的影响(上)

(注:文中所载药方和治疗方法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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